目前分類:未上市股票-壹傳媒電視廣播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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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法修正案昨(6)日通過行政院會審議,企業結合申報門檻,撤銷市場占有率的計算,以營業額為單一申報門檻,此項調整,是否對台灣壹傳媒出售案審查帶來影響?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門檻調整與審查無關,「市占率仍是審查的重要指標」,他強調,修法不會影響到公平會審查台灣壹傳媒併購案。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也說明,從時間點來看,公平法修正案不太可能在這會期審查,三讀時間更難確定,因此,台灣壹傳媒一案「很難有機會適用新法」,他並指出,取消市占門檻是國際趨勢,但若進入到實質審查階段,結合後的市占率,仍是審查的要點。
  針對台灣壹傳媒案的進度,孫立群表示,已主動向買方律師詢問,申報資料是否已經準備好,但對方回覆「尚未完成」,公平會的態度是:一旦有新進度,會立即讓外界了解。
  吳秀明也針對修法內容補充說,雖少了市占率門檻,但申報門檻的營業額,未來會有所調整,「可能降低營業額門檻,或依產業別訂不同申報門檻」。<�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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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傳媒經營權換手一案,就在立法院及社會團體未曾間斷的關切反對聲浪中,於27日在澳門簽約,完成整個程序的第一步。新團隊尚未主動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請,若其提出申請審查,雖然一樣棘手,但也可能是建立媒體市場新規則的契機。
  社會各界目前關注的焦點,主要在於旺旺中時集團入主蘋果日報及壹週刊後,是否會造成媒體市場過於集中,甚至壟斷言論的問題。不過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其實糾結在「現在法」與「未來法」的複雜關係中,而顯得難以分解。
  對於媒體市場集中度的衝擊,主要來自於「中時+蘋果」與「壹週刊+時報週刊」的結合成局之後,因市場占有率擴大而對於「市場競爭程度」的影響,以及因媒體合併而對於「言論意見多元化」的影響。前者是公平交易法這個「現在法」可以處理的問題,但是後者,則在此刻欠缺明確的法源,而屬於「未來法」的議題。以目前發展來看,各界期待公平法能跨越時空,以「現在法」來發揮「未來法」的功能,使得公平會承受了極大的壓力。
  所有超過法定門檻的結合案,都因為新的經營者不是透過競爭,而是藉由併購等人為方式擴大市占率,因而都有潛在的反競爭風險。惟結合也會有規模經濟、提升效率等好處,因此公平法要確定者,是結合之後所帶來的經濟利益與對競爭的障礙,孰重孰輕的問題,也就是公平法所謂的「結合後的利益,大於對競爭限制之不利益」的要求。這個論證過程首先要先確認相關的「經濟市場」界限,才能研判結合後的規模、未來競爭對手的門檻高低,進而得出經濟利益大小的結論。
  反觀其他國家對媒體集中度的規範,則與公平法有相當的差異。首先「媒體言論市場」與「媒體經濟市場」的界限,在認定標準上可能很不一樣;再者公平法注重市場競爭的影響,而媒體集中度規範則更關心對公眾意見的支配主導力量,因此即便市占率的增加,都是二者檢視的共通起點,但媒體集中度規範的考量,是以經營者對公眾意見的支配程度、媒體觀點的多元性及社會大眾利用媒體的便宜性等做為核心要件。簡單地說,公平法僅關注在經濟面、市場面的影響,其所允許的結合案,未必能通過媒體集中度審查;而公平法所禁止者,卻又未必涉及媒體集中度問題。
  基於市場力量與媒體集中管制在性質及功能上的差異,要公平會延伸現在法的範圍,來處理未來法的事項,原本就是一個艱難的任務。姑且不論是否有足夠的法律工具可以使用,還是在性質、專長上能否勝任,公平會是否有「行政造法」的膽識與勇氣,才是真正的關鍵。無論如何,在其他部會幾乎沒有置喙空間的情形下,公平會至少有義務給未來法的方向提供一些啟發,這也是目前社會上關注此事的團體所期盼的。
  通訊傳播產業跨業整併的趨勢,在這幾年愈發明顯,更頻頻引發社會的對立,顯示出對於媒體集中度這個當前法令規範不到的情況,政府有必要趁著處理此案,形成社會共識後,制訂一個符合媒體發展的法令。然而,對於誰才是言論集中管制的主管機關這個根本問題,卻很不清楚。按照通訊傳播基本法,國家通傳會的轄區僅包含電子媒體,並不及於平面媒體;而本案中的爭點所在,卻正是後者。其他如公平會或文化部,也都有各自的限制;釐清這個問題,才能踏出未來法的第一步。<�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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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昨(28)日表示,根據保險法規定,參與壹傳媒投資的台產董事長李泰宏,未來不能兼任壹電視的董事長、總經理,保險業雖無產金分離規定,但這項投資也不能影響台產未來的增資需求。
  媒體報導台產董事長李泰宏取得壹電視持股32%,金管會昨天表示,經查李泰宏以個人家族持有的勇信開發公司名義投資壹電視,並無台產任何資金投入,純屬個人投資行為。
  金管會強調,現行法規對保險業資金運用及負責人專業經營已有嚴謹規範。李泰宏購買壹電視股份,未涉台產資金,日後也不得動用保險資金,金管會將嚴格督促保險業依據保險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各項財務及業務,以維護保戶權益。
  另外,公平會預定今(29)日召開台灣壹傳媒交易案公聽會,將聚焦在媒體市場界定、報業市占率計算、媒體併購產生的限制競爭,以及媒體併購對經濟利益如何評估等4大主題。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可預料公聽會議題將聚焦在台灣壹傳媒案,但這場公聽會屬於媒體購併案的通案討論,公平會將在投資方通通送件申報後,整合資料後,再開一場專案公聽會。<�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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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傳媒交易案,神秘第四方買家浮上檯面。相關人士指出,由於金管會要求辜仲諒投資壹傳媒股權不得逾20%,辜仲諒因而邀請多年好友、龍巖建設董事長李世聰參與投資蘋果日報、壹週刊等平面事業1 4%股權。
  至於壹電視部分,由於旺旺集團蔡紹中未參與投資,除王文淵、辜仲諒和李世聰各投資34%、20%和14%外,在律師陳玲玉牽線下,獲得所有股東一致同意,由台灣產物保險公司董事長李泰宏投資32%。
  相關人士透露,壹傳媒交易案的買賣方昨(27)日委由律師至澳門簽約,但因針對部分細節,買賣方還有一些僵持,因此截至晚間仍尚未完成簽約。根據了解,此次交易選在澳門簽約,是著眼於稅賦上的優惠。
  本次壹傳媒出售案價格為175億元,分成平面媒體和壹電視兩部分,其中平面部分,投資者包括王文淵、蔡紹中、辜仲諒和李世聰,持股比重各為34%、32%、20%和14%。
  針對外傳李世聰以個人名義投資壹傳媒併購案,龍巖公司態度異常低調,龍巖內部人士表示,這是大股東個人的私事與公司無關,針對此事不予置評。
  儘管龍巖不願證實此事,但據瞭解,日前辜仲諒已親自與李世聰本人見過面,為的就是要解決金管會限制辜仲諒投資壹傳媒持股不能超過20%的問題。
  48年次的李世聰與聯合報王文杉、辜仲諒交情匪淺。據瞭解,辜仲諒還是李世聰兒子的乾爸爸,有著這層深厚的交情,加上李世聰因龍巖手握大筆現金,此次跳出來拔刀相助也就不令人太意外。
  此外,台產也傳出是壹傳媒的神秘買家,台產發言人陳翠蓉表示,經向董事長確認後,這次投資屬於大股東個人行為,完全不會有公司資金投入,因此對原本的產險事業經營,也不會有任何影響。
  台產是國內老字號的產險公司,成立超過60年,現任董事長李泰宏在2008年接下公司,曾經是當時上市櫃金融類股最年輕的董事長。
  李泰宏為人低調,每年除了股東會,顯少與外界接觸,也常要求公司對外發言多談本業產險經營,少提其他投資;這次跨足經營媒體,他也透過發言體系強調,與產險公司無關,完全是個人投資行為。<�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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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壹傳媒昨(27)日完成併購案簽約,投資方意外新增龍巖人本公司董事長李世聰,李世聰成立龍巖近20年,不但是台灣殯葬業界的第一品牌,並跨足大陸、新加坡等市場,盼在下一個20年成為華人市場的第一品牌。
  龍巖人本董事長李世聰除了在本業上持續發展外,近年利用個人轉投資公司名義,入主上市建設公司大漢建設,大漢建設也更名為龍巖。
  殯葬產業類似保險業的特殊經營型態,也讓龍巖的現金豐沛,光是預收款就有300多億元;過往龍巖曾投資陽宅、保險業等,但近來決定聚焦本業,火力全開拚海外市場。李世聰此次投資壹傳媒,也是以個人名義出手。
  李世聰早期從事電子業,專門生產電子零組件給日本客戶,約20年前,他父親的朋友想要賣掉一筆位於新北市三芝的墓地,他低價承接,開始跨足殯葬事業。
  李世聰曾說,他第一次進入太平間時,頭皮還會發麻,但後來他親赴日本向當地業者學習,還花了十餘年時間克服法令等問題,在三芝興建超高規格的「真龍殿」,逐漸在業界建立口碑。
  龍巖以精緻的產品跟貼心的服務著稱,甚至還請安藤忠雄打造納骨塔與墓園,李世聰本身也是藝術收藏家,收藏了陳澄波、王懷慶、趙無極、吳冠中等名家畫作,並將個人美學品味融入事業經營。<�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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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壹傳媒交易案買方的股權架構昨(27)日曝光,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持股由34%降至20%,14%持股釋出給龍巖人本董事長李世聰;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在壹電視的32%股權,全數由台灣產險董事長李泰宏投資。
  先前市場傳出,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也是壹傳媒新買家,但郭台銘昨日鄭重否認。
  市場人士表示,雖然壹傳媒買方加入第四方,但因李世聰與辜家交情友好、李泰宏與蔡衍明同屬「泛國票幫」,所以未來台灣壹傳媒實質上由辜、王、蔡「三方共治」局面仍未改變。
  台灣壹傳媒交易案昨天選在澳門進行簽約前最後談判,台塑企業及總裁王文淵以持股34%成為最大股東,第4方資金是由李世聰個人出資,電視部分加入台灣產物保險公司董事長李泰宏。
  壹傳媒交易案昨天在澳門談判簽約,因為買賣方對一些條件還未談攏,直到深夜才簽約。
  在電視方面,除了李世聰以外,團隊透過知名律師陳玲玉居中牽線,由李泰宏以個人名義投資,李世聰和李泰宏也是首次浮上檯面的買家。
  以壹傳媒出售交易總金額175億元計算,台塑王文淵和集團為最大股東,紙媒和電子分占34%持股,出資金額為59.5億元;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總經理蔡紹中以掌握紙媒的32%持股居次,投資51.2億元。
  由於台塑企業不願意以母公司名義投資台灣壹傳媒,公司經過內部協商後,考慮由亞太投資為投資代表,亞太投資是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創立的境外公司,目前資本額42.5億元,台塑企業持股55%以上股權,非台塑關係企業持股44%左右。
  辜仲諒因金管會規範兩成為限的「緊箍咒」,紙媒和電視兩塊的持股各兩成,投資35億元,退居第三大股東。辜仲諒情商好友李世聰各投資24.5億元、李泰宏出資4.8億元;五大買方全數宣告底定。
  據買方團隊透露,由於賣方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因稅負考量,刻意選擇在澳門協商、簽約,買方全委託律師出面。不過,對於部份簽約細節,雙方仍有疑慮,僵持不下,直到深夜才簽約。
  【記者林昶宏/綜合報導】壹傳媒股價昨(27)日早盤在平盤線震盪,後因媒體報導,下午3點買賣雙方在澳門簽署出售壹傳媒台灣業務正式協議,尾盤股價拉升,壹傳媒終場上漲4.61%,報港幣1.59元。
  壹傳媒股價昨天收盤港幣1.59元,即便簽署正式協議,仍尚未突破日前1.7元高點,且量能沒有進一步突破,反映投資者短線可能獲利了結。<�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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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壹傳媒175億元的交易案,選在澳門簽約,眾達律師事務所資深顧問劉裕實指出,企業進行併購或結合時,如雙方企業屬不同國籍,選擇第三地簽約,以第三地法規作為準據法,可避開雙方對當地法院的影響力。
  劉裕實表示,企業間的併購交易或結合,多選擇在第三地簽約,「是很常見的事情」。
  以本案為例,賣方為香港商,買方為國內企業,不論選在台灣或香港簽約,往後一旦發生訴訟,就要在簽約地法院解決爭議。
  由於雙方對各自的管轄區域法院都有其影響力,因此選擇澳門簽約,將產生管轄權或準據法的效力,若簽約後產生糾紛,就可交由澳門法院進行訴訟或仲裁。至於是否涉及節稅問題,劉裕實說,簽約僅涉及印花稅,影響並不會很大。
  他認為,真正的問題會出現在簽約後,若有上市櫃公司,要先經過股東會同意,「要走的路很長」。<�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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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壹傳媒併購案將在今(27)日簽約,台塑企業高層昨日表示,相關簽約計畫都照進度進行,台塑集團仍維持原定投資三分之一,不會改變。
  台塑企業主管表示,如果今天要簽約,台塑企業會派一位律師參加,總裁王文淵及行政中心9人小組成員都不會參與。3方投資人除了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派兒子蔡紹中為代表,其他2方都是律師代表出面簽署合約。
  台灣壹傳媒併購案,台塑企業針對投資意願及投資比重,昨天仍在開會討論,包括王文淵、副總裁王瑞華、行政中心委員王文潮等9人小組成員,昨天與律師們召開檢討會議,最後仍做出由各投資人「各自解決自己的問題」等結論。
  昨天會中也討論到支出部分股金或訂金,台塑企業傾向要求買賣任何一方都要簽下收支憑據,以免併購案無法完成,造成賣方反悔而不退錢。
  台塑企業高層透露:「3方參與併購台灣壹傳媒的成員,每人都有自己的問題待解決,事情真的很多,非常複雜。」台塑企業參與台灣壹傳媒併購案的大方向,到昨天為止還是沒有改變,台塑企業或是王文淵增加股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不論是對平面(蘋果日報、壹周刊、爽報),還是電子(壹電視)媒體,王文淵還是堅持三分之一的持股,不想再增加股權。<�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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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昨(26)日赴立法院備詢時指出,公平會依法可對危害公共利益情事主動調查,目前看來,3方買家應都是自願。至於是否有威脅、利誘逼迫參與結合,要進行研究。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進行「壹傳媒集團經營權交易案」專案報告,與會的前金管會主委、公平會委員施俊吉指稱,台灣壹傳媒交易案涉及公共利益,公平會應介入調查;吳秀明對此回應說,可主動調查是否有此情事。
  施俊吉還表示,壹電視沒辦法上架,幾乎可說是台灣壹傳媒被迫出售的原因,這使該案除了牽涉結合,還有當事人威脅利誘的可能性存在,公平會基於公平法第26條「危害公共利益處理原則」,擁有調查權,應該發動調查,約談包含黎智英等買賣雙方關係人。<�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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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昨(22)日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反跨媒體壟斷法未通過立法院三讀之前,不得通過壹傳媒併購案。市場人士認為,立法院這次態度強硬,透露壹傳媒案已引起朝野高度關注,來自立委的壓力,恐成為這樁交易案日後「隱性牽絆」。
  立法院昨天趕在壹傳媒集團出售台灣媒體事業案下周二(27日)完成簽約前,在交通委員會要求金管會、公平會、投審會及NCC,針對「防止媒體壟斷及言論集中現象」進行報告時,向NCC提出這項要求。
  NCC主委石世豪對此表示,獨立機關不能任意延長審核時間,有違法治國家通則,未來NCC也不會發生1個案子審1年8個月的狀況。立委管碧玲則詢問石世豪,如何定義「言論集中?」石世豪表示,言論集中概念抽象,欠缺客觀量測方式,目前也沒有標準。
  立委認為,未來新資金進駐壹傳媒後,旺旺中時集團主席蔡衍明將擁有5家報紙、2家周刊及3個電視台。根據調查,蘋果日報市占率約29.9%,爽報約5.1%,中國時報約11.3%,一旦壹傳媒易主,蔡衍明單是掌握這3家報紙,市占率就高達46.3%,明顯有壟斷嫌疑。
  立委認為,NCC、公平會、投審會及金管會針對敏感的媒體併購案,是否造成壟斷,無法判斷也無能為力。因此葉宜津等立委等共同提出8項提案,首先,要求NCC在反跨媒體壟斷法尚未三讀之前,不得通過壹傳媒併購案。
  立委並要求NCC及投審會約談蔡衍明,提出併購壹傳媒集團適法性的警告,要求NCC、公平會及經濟部針對壹傳媒交易案成立跨部會因應小組,各部會對其職掌權責範圍展開調查,要求徹查資金來源,並請馬英九總統對此事表態。
  市場人士表示,立法院對於NCC、公平會等獨立機關不具有強制性效力,這是行政權及立法權的分際問題。<�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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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會昨(22)日赴立法院,為台灣壹傳媒交易案進行報告並備詢。
  立委關心此結合案是否影響到市場的限制競爭,該會發言人孫立群以個人身分回應說:「確實有很大的主導力。」
  他指出,結合案如果超過一定市占率,公平會將列高度嚴格關注案,提昇審查標準與工具,並預定下周召開座談會,蒐集各方意見。
  孫立群表示,工商時報的市場界定標準,在審查案時相當關鍵,會影響到後來的審查判斷,但必須先確定申報的法人是誰,目前公平會內部進行各種沙盤推演,以便面對不同申報人或情形時,可以馬上因應。<�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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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傳媒出售台灣媒體事業案,引發媒體集中度疑慮,但審視現行法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只能審核壹電視,市場人士期盼,NCC應擬定完善的反媒體壟斷法,納入水平及垂直的(跨)媒體所有權併購議題、設立言論集中標準,以確保未來妥善處理媒體壟斷的交易案。<�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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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昨(21)日拜會台塑企業總裁王文淵,據傳辜仲諒希望台塑能增加壹電視的持股比例。不過,台塑企業並未對此回應,僅強調27日簽約後,一切就真相大白。
  昨天中午的會面場合只有王文淵與辜仲諒,如果王文淵答應辜仲諒的提議,台塑將成為壹電視的最大股東。業者透露,距離27日簽約的日子愈來愈近,辜仲諒積極與王文淵、蔡衍明及相關投資人連繫,與王文淵互動的時間最多。
  台塑企業主管私下表示,壹傳媒中,蘋果日報、壹周刊、爽報等平面媒體比較沒有爭議性,未來可能由台塑四寶或者是其轉投資公司出面投資,但是壹電視可能牽涉到廣電法的規定。辜仲諒昨天下午1點50分離開台塑集團,面對媒體詢問,他沒給予任何答覆,隨即搭車離去。台塑企業高層也不願發表任何意見,僅以「不清楚」做回應。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熟悉辜仲諒人士指出,辜仲諒昨(21)日到台塑是與蘋果日報與壹週刊高階主管開會,希望穩定人事,重申接手經營後會維持現狀、尊重既有團隊與編輯室專業。
  熟悉辜仲諒人士指出,台灣壹傳媒出售案,買方股權早初步確定,台塑王家34%、旺旺中時集團少東蔡紹中32%,辜仲諒為符合金管會規定,只會持股20%,另外14%將洽第四方接手。至於第四方,辜仲諒以尋求王、蔡等既有買方股東以外的其他人為第一優先,除非找不到人,才會商請王、蔡接手。<�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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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昨(20)日首度明確表示,產金分離原則並不適用保險業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金管會審查南山人壽案時已確立此原則。
  依金管會這項「產金分離」、「產保不必分離」的監理政策,多數已加入金控子公司的大型壽險業,如國泰人壽、富邦人壽等,因屬金控旗下子公司,仍須受限金管會對金控、銀行要求須產金分離的政策規範。
  如中信金控旗下也有壽險子公司,這次中信辜家買台灣壹傳媒案,金管會以金控大股東必須產金分離,對辜家作出諸多限制。
  陳裕璋昨天到銀行公會會員代表大會致詞後接受媒體訪問,對於立委質疑的產金分離原則為何只適用銀行和金控,保險業卻不適用?陳裕璋表示,金管會的原則是一貫的,且國際上適用原則也是如此,特別是在產險業,本身並未聚存很多大眾資金,這種情況之下,金管會並未限制產業來參與產險公司的經營。
  至於吸收社會大眾保費的壽險業,陳裕璋說,在國際上,目前也沒有這方面的規範,但金管會在審理南山人壽案時,原則就很明確了,這次在標售國華人壽時,也沒有排除非金融機構的參與。
  陳裕璋說,壽險的監理會跟銀行、金控不一樣。銀行和金控的監理原則,跟保險監理原則原本就不同;以國內狀況來說,保險業跟產業間結合產生的一些問題,還不是那麼嚴重。
  對於立委質疑蔡衍明對旺旺友聯有主導權,為何投資台灣壹傳媒時金管會沒有意見?陳裕璋說,旺旺友聯是一家產險公司,在國際上這條線並沒有劃到產險公司。至於壽險,其實金管會一直在注意這個問題。
  至於當初金管會基於產金分離原則,限制金融機構負責人不能兼任一般產業負責人時,保險業也適用,為何這次就沒有?陳裕璋則強調,「我們現在講的是大股東適格性的問題。」<�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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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傳媒出售台灣業務可望在27日簽約,交易不確定性降低,令壹傳媒昨(20)日復牌後飆升12.68%;對照14日重挫近13%,壹傳媒股價已收復大半失土。
  壹傳媒14日股價重挫12.69%,交易不到1小時即停牌,收在港幣1.34元。因金管會要求辜仲諒不能控制、主導及經營壹傳媒台灣業務,為整起交易案增添變數。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嘉聲也對所有員工發出聲明,強調未來1周,管理層將協商確保能有一個令人滿意的協定,包含工作保障、員工福利、編輯自由等議題。
  而蘋果日報工會也提出與資方簽訂團體協約及編輯室公約,張嘉聲表示,將與工會針對兩項要求展開協商。
  台灣蘋果日報等工會行動也不停歇,昨日串連香港壹傳媒工會,舉行「我要蘋果,不要黑手」的黑衣行動,現場有100多名員工聲援。
  蘋果日報工會理事長蔡日雲表示,工會已經發函給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據了解工會認為,壹傳媒出售案仍有變數以及勞資糾紛,恐影響香港廣大股民投資權益,希望相關單位要求公告交易細節。
  由於9月以來壹傳媒公布出售台灣壹電視與蘋果日報等印刷業務後,市場即圍繞在資產出售題材打轉,帶動壹傳媒股價從港幣0.5元漲至1.54元,漲幅超過2倍;日前傳出交易恐生變,嚴重打擊投資人信心。
  壹傳媒昨日復牌後開高走高,收盤股價上漲0.17點或12.69%,報港幣1.51元,收復月線。市場分析,由於壹傳媒出售台灣業務可望於月底簽約,讓市場重拾信心,不過壹傳媒股價尚未回到重挫前港幣1.54元的水準,壹傳媒出售台灣媒體業務成功與否,將牽動壹傳媒未來股價走勢。<�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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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昨(19)日發表聲明,控告《壹週刊》惡意杜撰宏達電執行長周永明「留校察看」報導。王雪紅強調,對周永明「完全信賴、授權與支持」,《壹週刊》報導嚴重傷害兩人多年並肩作戰的情誼,將提出「加重誹謗」告訴,以公正視聽。
  《壹週刊》報導,「留校察看,王雪紅要周永明限期突圍」一文,內容引述外資圈盛傳,王雪紅對周永明的表現很不滿,若半年內沒有交出成績單,執行長位置可能不保。王雪紅站出來澄清,並宣布委由律師向士林地檢署提出加重誹謗告訴,控告《壹週刊》未透過公司發言管道求證即刊登不實報導。再者,宏達電與蘋果近期達成專利和解一案,完全是由周永明親自主導和解協商,再由法務長雷憶瑜完成和解契約締訂,財務長張嘉臨完全未參與。王雪紅同時澄清,張嘉臨是由周永明親自聘請,並非她本人指派,該報導指稱張嘉臨由她所派任與事實不符。<�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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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壹傳媒集團出售台灣印刷及電視業務,原訂上周六(17日)簽訂交易協議,壹傳媒昨(19)日公告,與中信金控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等團隊持續商議中,期望下周二(27日)簽訂正式協議,並於當天確認完成交易時間;壹傳媒將於今(20)日恢復交易。
  根據壹傳媒最新公告顯示,壹傳媒台灣媒體事業未來將分兩塊交易,平面媒體售價約160億元,預估出資人除辜仲諒,還有台塑集團及蔡紹中等;壹電視部分,交易價格約15億元,出資人除辜仲諒,還有王文淵家族等個人,至於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及蔡紹中將不參與投資。
  業界解讀,旺中不參與壹電視的投資,可避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可管制壹電視新買家涉及媒體壟斷的質疑,而王家以個人投資壹電視,則可避開因台塑集團為上市櫃公司,而有黨政軍持股的疑慮。
  但截至昨日止,壹傳媒集團確認並未就任何一個可能的交易,簽訂任何正式協議。壹傳媒表示,18日雙方就意向書訂立兩份意向書增補書,並同意三項事項包含簽署正式協議時,相當於總代價50%款項的付款安排,包含附帶條件的條款須經雙方同意。<�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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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昨(19)日發表聲明,控告《壹週刊》惡意杜撰宏達電執行長周永明「留校察看」報導。王雪紅強調,對周永明「完全信賴、授權與支持」,《壹週刊》報導嚴重傷害兩人多年並肩作戰的情誼,將提出「加重誹謗」告訴,以公正視聽。
  《壹週刊》報導,「留校察看,王雪紅要周永明限期突圍」一文,內容引述外資圈盛傳,王雪紅對周永明的表現很不滿,若半年內沒有交出成績單,執行長位置可能不保。王雪紅站出來澄清,並宣布委由律師向士林地檢署提出加重誹謗告訴,控告《壹週刊》未透過公司發言管道求證即刊登不實報導。再者,宏達電與蘋果近期達成專利和解一案,完全是由周永明親自主導和解協商,再由法務長雷憶瑜完成和解契約締訂,財務長張嘉臨完全未參與。王雪紅同時澄清,張嘉臨是由周永明親自聘請,並非她本人指派,該報導指稱張嘉臨由她所派任與事實不符。<�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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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壹傳媒集團出售台灣印刷及電視業務,原訂上周六(17日)簽訂交易協議,壹傳媒昨(19)日公告,與中信金控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等團隊持續商議中,期望下周二(27日)簽訂正式協議,並於當天確認完成交易時間;壹傳媒將於今(20)日恢復交易。
  根據壹傳媒最新公告顯示,壹傳媒台灣媒體事業未來將分兩塊交易,平面媒體售價約160億元,預估出資人除辜仲諒,還有台塑集團及蔡紹中等;壹電視部分,交易價格約15億元,出資人除辜仲諒,還有王文淵家族等個人,至於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及蔡紹中將不參與投資。
  業界解讀,旺中不參與壹電視的投資,可避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可管制壹電視新買家涉及媒體壟斷的質疑,而王家以個人投資壹電視,則可避開因台塑集團為上市櫃公司,而有黨政軍持股的疑慮。
  但截至昨日止,壹傳媒集團確認並未就任何一個可能的交易,簽訂任何正式協議。壹傳媒表示,18日雙方就意向書訂立兩份意向書增補書,並同意三項事項包含簽署正式協議時,相當於總代價50%款項的付款安排,包含附帶條件的條款須經雙方同意。<�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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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金辜家買台灣壹傳媒案,金管會堅持產金分離的監理態度,要求辜家「不得控制、主導、經營媒體」,除要求對台灣壹傳媒持股不得逾20%外,也要求不能指派任何董事。
  金管會官員昨(18)日表示,有關不能控制、主導的認定,將以財報須合併申報的持股20%,作為參考,也就是辜家持有台灣壹傳媒股權不能逾20%。除此,辜家也不能指派董事到台灣壹傳媒。官員說,指派董事就是參與經營,金管會要求辜家不能參與經營。
  至於持股20%的認定,辜家若透過第三人持有,會否納入一併計算?官員表示,20%也會採實質認定原則。
  據了解,市場最先傳出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有意買下台灣壹傳媒時,金管會銀行局在10月2日下午約談過。蔡明忠當天現身金管會時,外界還猜測是跟併購大陸華一銀行案有關,但據了解,當天銀行局就「提醒」蔡明忠注意產金分離原則。後來傳出有意購買台灣壹傳媒的是中信辜家,消息傳出後,金管會也透過管道傳遞相同訊息,「提醒」辜家要注意產金分離原則。<�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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