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針對媒體報導「知嘉品沒執照台糖仍賣肉買粽」此事提出說明,台糖表示,賣肉給廠商製造粽子,純係基於考量避免使用來源不明肉品充做餡料,以保障食品安全。
  嘉品係台糖簽約供貨廠商紘嘉之下游製造廠商,台糖查核嘉品有合法營業登記,但疏查其無工廠登記證,台糖也對疏查無工廠登記一事表示歉意。
  台糖曾會同紘嘉商行至嘉品食品行,要求嘉品加強內部環境衛生清潔,並須提供粽類食材安全檢驗合格證明才同意販售。
  台糖表示,對問題肉粽的處理,6月7日媒體報導肉粽事件,台糖當天立即採取下架、封存、送驗、接受退貨等措施。6月8日下午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至台糖嘉年華購物中心抽查本案肉粽封存情形,封存結果符合規範。(謝昇珀)<�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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