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公司長期進口劣質工業油,牴觸食品衛生管理法摻偽及假冒條款,但觸法刑責僅5年以下有期徒刑,外界認太輕。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昨天表示,針對摻偽及假冒刑度5年部分,會進一步檢討是否提高,以嚇阻黑心業者。
  今年2月修改的食管法新增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外界要求只要製造或使用非法原料,都應死刑嚇阻黑心業者,對此,許銘能說,衛福部將與法務部共同研商。
  國內不斷發生食安問題,外界有提高罰則呼聲,還有人主張對黑心業者處以死刑。許銘能昨天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死刑涉及刑法,這部分須再和法務部進一步討論。
  至於刑責部分,食品衛生管理法對摻偽及假冒,最重罰則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應否加重刑責,將進一步研商修法的必要性,現在最重要是落實食管法相關規範。
  官員表示,強冠公司涉及使用變質腐敗的原料來源,就是牴觸食管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摻偽及假冒相關條文,直接要移送法辦,最重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強冠公司負責人未來會被判多少年刑責,要視未來事證,及觸犯的法律而定,若一罪一罰會加重其刑。 <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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