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外銀提供台灣企業客戶更好的資金調度服務,金管會19日放寬外銀與母行間交易淨額與淨值的限制。金管會指出,過去外銀與母行的淨資產總餘額每月不能超過淨值50%、每日不能超過淨值的100%,放寬後財務體質健全的外銀淨資產總餘額最高可到淨值的250%,讓外銀在台子行與母行的資金往來金額一次拉高五倍。
  金管會說明,五年前因要讓外銀在台子行在利用海外母集團調節資金之際,仍然能兼顧風險分散,因此參考澳洲的作法,對外銀在台子行有合格資產規定,之後又為了管理外銀在面對客戶鉅額資金進出所致對海外母集團的淨資產餘額波動過大時,必須有彈性因應與管理空間,因此在103年時又再次修法,就外銀在台子行的淨值、母行的淨資產餘額比率改採「每月日平均比率」及「每日比率」的雙控管機制。
  金管會指出,由於台灣經濟發展是以出口為導向,企業客戶在全球各地資金往來頻繁,有時會有鉅額進出的情況,因此此次放寬法規,讓外銀在台子行與母行的淨資產總餘額(與母行各項交易的資產餘額減除負債餘額)最高可到淨值的250%,這樣外銀就可增加與母行的交易,包括拆款、借款、或是將客戶存款交給母行管理運用,藉以提升資金運用效率與降低資金調度成本。
  金管會表示,這項放寬主要是開放給財務體質健全的外銀,因此在RBC、財務報表、逾放比率、第一類授信提列準備、流動性覆蓋比率等方面都有相關規定,像是資本適足率就要符合規定,還有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必須無虧損及累積虧損情況、最近六個月底逾期放款比率未超過1%、備抵呆帳覆蓋率要達100%以上等。
  金管會指出,目前國內五大外銀包括花旗、匯豐、渣打、星展、澳盛等銀行都符合相關要求;放寬該規定後,外銀更可協助我國企業利用外國金融機構資金管理平台進行全球性資金調度及統籌運用,管理客戶在全球的資金。<摘錄工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m643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