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研商振興經濟方案,針對國公營事業提出3000億元大投資計畫,政院高層認不具激勵信心效果。林揆指示各部會再全面盤點國公營事業可投資計畫,例如中華郵政、台糖、台鐵等應檢討加碼,最終總數不能低於3000億元規模。
  國發會昨天向行政院報告國公營事業提出振興投資計畫內容,總計規模約3000億元,其中光台電一家提出大潭電廠(1104.6億元)及其他電廠合計10項(含再生能源等)總計2343.86億元。
  與會人士認為,過度偏重集中在台電電力基礎投資身上是缺點,不夠全面,未來性也不足,希望中華郵政、台糖、台鐵等可再作加碼。據悉,政院副院長林錫耀也認為,國營事業提出投資計畫都是分年執行,若以分年預算編列,明年可投入經費並沒有很多,與日本安倍政府提出28兆日圓比較,氣魄不足,更彰顯不出激勵投資信心效果。
  國發會在報告分析民間投資動能不足原因,包括一、管制太多,如壽險業有19兆元資金,卻無處投資;二、投資面臨障礙,例如水電應充裕穩定、勞工不足,土地缺乏等「五缺」障礙。在策略上,國發會建議應加強數位經濟發展投資,加速寬頻基礎建設應多著墨,排除法規限制,加大力度鼓勵企業創新轉型發展。會中央行總裁彭淮南也有感而發指出,勞工問題(勞資爭議)非經濟因素干擾民間投資,令企業投資卻步。林揆指示各部會再回去就國公營事業可投資亮點項目全面盤點,但最後總體規模不能低於這次提出的3000億元。<摘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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