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政院微調後拍板 將送立院審查

【聯合理財網╱綜合整理】

2012.04.26 02:34 pm

財政部復徵證所稅版本「微調」,在今天早上行政院會討論後,政院宣布通過新版證所稅,將送立院審查。

政院在會後記者會上,由行政院政務委員管中閔、財政部長劉憶如出面說明證所稅規則。

證所稅預計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法人、自然人課稅規則不同,法人回歸最低稅負制,門檻由200萬降至50萬,稅率10%升到12%至15%。自然人課稅門檻,由300萬提高至400萬元,稅率15至20%,由行政院訂定,受影響人數約在2萬人內。證交稅部分可抵證所稅,證券投資所得允許盈虧互抵,IPO、未上市櫃股票收益也納入計算,法人與自然人持股3年以上都有減半課徵優惠。期所稅方面,法人照舊,個人則不需繳期所稅。

台股盤中對此消息反應冷淡,未有明顯變化,指數在平盤7560點左右狹幅震盪。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所得稅法」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自102年1月1日起,個人股票及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的交易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所得稅。

相關修法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陳冲表示,此案社會多所關注及期許,請財政部以行政院通過的法案,立即加強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外界充分溝通。

陳冲說,這次財政部所擬的「所得稅法」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兩項修正草案,經過政務委員管中閔及相關部會討論之後,兼顧量能課稅和市場穩定的原則,不但可以建立制度,而且對未來的市場將有長遠影響。

所得稅法修正內容要點包括:為符合量能課稅及公平正義原則,並維持股票交易所得稅負公平性,自102年1月1日起,個人股票及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所得稅。

此外,規範個人證券交易課稅所得及應納稅額之計算規定,包括當年度交易損失扣除及不足扣除數後延3年、出售持有滿3年以上股票之交易所得減半課稅方式、扣除金額、稅率、成本之認定及計算方法等。

【2012/04/26 聯合理財網】@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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