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9)日初審通通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的「廣電3法修正草案」,其中,史無前例,在有線廣播電視法新增第23條「媒、金分離」條款,嚴禁金融控股公司、銀行、保險集團投資衛星廣播、有線電視及無線電視台,震撼業界。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以7大緊箍咒,除了媒、金分離,亦首度設立「垂直管制集合門檻至10分之1」,單一有線電視系統台持有頻道總台數,將從目前不超過1/4限縮為1/10,凱擘擁有13~14頻道,中嘉擁有10個左右衝擊最大。
  其它還包括「設立外部獨立董事」、「訂定編輯室公約」、「外資對媒體直接與間接持股的比例不該高過60%」、「系統業者向金融機構借貸不能高過30%」、「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財務狀況須公開」等。
  NCC官員表示,這是國內有史以來最高密度、也是最高門檻的修法管制行動,其嚴苛程度就像10多年的黨政軍條款一樣,金融機構未來投資廣電事業一股都不行,但投資平面媒體則不在此限,該條文昨經立院交通委員會議初審通過後,將送院會進行二、三讀程序。
  NCC指出,根據這份新增訂的媒、金分離制度,明定金控、銀行、保險等法人、負責人在上述事業擔任董事長、總經理或者董監事等要職,未來都不能在衛星廣播、有線電視系統台、無線電視台持股,而且直、間接一股都不行。
  NCC法務處長謝煥乾進一步分析認為,國內所有有線電視產業、衛星廣播、頻道商等上中下游產業將全面受到衝擊。
  NCC強調,還得仔細檢視所有廣電事業股東結構是否涉及媒金分離,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以家族企業資金透過家族資金投資大富媒體並持有凱擘有線最多股東,NCC未來將針對凱擘負責人在金控、銀行或保險持股以及是否擔任金融機構董監事及負責人進行檢視。
  其它包括中嘉、台灣寬頻、台基科等有線電視系統台,國內各頻道商、及衛星廣播電視台業者,NCC未來都會仔細檢視,交易既成事實者若有違反媒、金分離原則,將限期要求業者調整股東結構以落實媒金分離。
  而緯來電視大股東國喬實業背後大股東是中信金,外資麥格理投資台灣第3大有線電視系統台台灣寬頻(TBC),其背後本業也有經營金融事業,是否違反媒金分離?NCC強調未來都是有待釐清的案子。
  由於檯面上多家有線電視系統台、頻道商、無線電視台及衛星廣播頻道商可能都將因媒、金分離政策而誤觸地雷,該法案一但完成立法,業界形容,國內有線、無線、衛廣事業將掀起從所未見的股權結構調整大風暴,衝擊產業生態。<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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