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保險公司退場,保單是否限額理賠,將於7月定案。保險安定基金已分析各國保險業退場方式,向保險局建議,保險法149條之2有限額理賠的機制,應在適當時機動用,對接管當下保單現金價值應1 00%保障,但接管後利率應視市場行情下調至略高於新保單利率的水準。
  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昨(13)日證實,立法院5月決議要金管會3個月內研究保單限額理賠制度。她坦言:「有在考慮保單不全賠」,主要是國華人壽保單全額理賠,賠付金額過大,造成所有保戶都要支付安定基金來賠付這些錢,再加上國際趨勢,如日本等國,保單也都不是全額理賠,因此金管會正在作最後的研究,7月會有較明確的決定。
  安定基金研究日本、美國、加拿大等國家保險業退場情況,美國是自由經濟,目前保險業退場家數已很多,都是不全額理賠,日本則已有8家壽險公司退場,除了第一家依保險法規全額彌補外,其餘7家都是保單現金價值打9~9.2折,接管後保單利率則降到2.75%,甚至有多家降到1%。
  安定基金表示,日本後來成立金融機構特別重整法,由法院來裁定更生重整,後來退場的4家保險公司即由重整人、安定基金等共同協商對保單限額理賠,保戶依法有「異議權」,但是需1/10以上保戶提出異議,才能更改限額理賠的決定。
  由於保戶若不願意限額理賠,政府即不賠付,由公司倒閉清算,屆時保單價值可能更低,安定基金指出,因此幾乎多數保戶都同意限額保障。
  國內保險法149條之2也有類似條文,即營業讓與時,若不調高保險費或調降保額,其他保險業不承接者,接管人可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保單保額及保險費。
  王儷玲表示,金管會確實在考慮此方向,但會再蒐集更多各國資料,以作出更審慎的決定,但也提醒保戶要慎選保險公司,各保險公司則應強化增資能力。 <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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