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經濟成長低迷,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有立委指出,去年國營事業績效獎金高達2.8到4.6個月,發放標準不明,最後財委會通過提案,建請國營事業年終要和經濟成長率連動,經濟成長率未達一定標準時,須砍年終獎金。
  財委會昨(18)日邀請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等單位就轄下國營事業年終獎金發放情況作專案報告,並找來主計總處、審計部等主管答詢。民進黨籍立委薛凌列舉各部會2012年的經營績效獎金,包括中央銀行、存保公司、輸出入銀行、台灣金、土銀、財政部印刷廠、台灣菸酒公司、中華郵政、桃機公司等單位,最多可領4.6個月的年終;最少的台鐵也拿到2.8個月。<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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