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總經理林火燈指出,開放先買後賣現股當沖,主要目的除可讓投資人提前實現獲利,也可提供當市場行情走勢不確定,或投資人誤判情勢買進的股票,在盤中價格有變化等情況發生時,適時反向沖銷避險的工具。
  他進一步強調,若投資人在盤中高點買進,後續盤勢持續下跌,當沖機制即可提供投資人當日提前出場的機會,尚不宜以全市場之總買賣差額作為成效衡量。
  林火燈表示,金管會的三支箭是為了讓市場活絡,只要市場機制正常量一定會出來,現在量出來並不是因當沖沖出來的,而是市場有信心了。
  事實上,現在當沖的量跟市場增加的量並不成比例,平均每天兩個市場(集中加櫃買)增加快300億元,但當沖每天成交占比只有1~2 %,約20多億元。
  他說,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持以高度肯定,「過去很多限制是扭曲市場機能,以前政府作多是拉股價,但曾主委不是,他是拉流動性,這是較健康的作法,價格由投資人決定,但市場若沒有流動性就完蛋了,跟過去不一樣。」
  證交所交易部協理陳麗卿也表示,以前沒有現股當沖時,投資人會作信用交易資券互抵(即信用交易當沖),但當天抵掉了,還要付萬分之8的借券費,但有了這個機制後,對投資人的策略運用更靈活,可以選擇。
  證交所強調,自今年1月6日開放投資人先買後賣當沖,主要是為完備證券交易機制,提供投資人避險策略管道、增加股市動能。
  證交所統計,自實施先買後賣當沖後,1月集中交易市場日平均成交值1,007.52億元、2月925.99億元、3月至28日止為973.12億元,分別較102年12月成長達35%、24%及31%。
  申報違約情形則由實施前、去年12月日平均242萬元,降至今年1月及2月日平均148萬元,整體而言,開放先買後賣當日沖銷對健全交易市場機制,具正面效益。<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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