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欠息,八大公股行庫已由龍頭銀行台銀召集,在上月下旬舉行銀行團會議,並作成三大決議,其中,除了決定向高等法院上訴追討民國96年的8.56億元特別股息欠息,97年的8.56億元特別股息也即將至最後期限,銀行團已確定就此提告,以避免錯失追溯期。
  相關人士表示,銀行團所作成的三大決議,包括:1、高鐵積欠17 3億元的本金,將暫不追討,但將要求高鐵提出減增資方案時,一併透過增資計畫清償;2、要求高鐵召開特別股股東會議,將減增資方案說明白;3、繼續向高等法院上訴96年度的欠息,同時準備提告97 年度欠息,以確保債權。
  銀行上回提告高鐵的特別股欠息,僅針對96年5年追溯期限到期的部分,並未全面提告,但由於97年度的股息也已展延到最後期限,再不提告就會喪失權益,因此行庫已決議更進一步提出新訴訟來追討9 7年度的積欠股息。
  銀行團成員指出,高鐵特別股不僅積欠特別股息,連同本金173億元已到期快三年,但迄今未還,銀行團上次開會商討之後,決定啟動公司法相關規定,要求高鐵透過發行新股辦理增資的方式,來籌措償還積欠未還的特別股本金資金。
  據了解,在這場銀行團會議裡,先前在立院一度由交通部長葉匡時提出的「減資321億元、增資400億元」高鐵減增資方案,成為與會者關注的另一焦點。
  由於高鐵方面一直希望在減資之後,能連同先前積欠特別股東未還的股息,也一併減除,遭行庫大力反對,因此行庫也決議,要求高鐵 提出減增資方案之後,必須另行召開特別股的股東會說明、確認該減增資方案是否有違特別股的股東權益。<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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