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保險業競爭力,保險局已先公告第一項措施,即保險業以最近一年業績計算出的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符合金管會訂出的前幾強範圍者,即可在45%的國外投資核准額度內,再加1個百分點,但若投資已滿45%的公司,則可選擇外幣傳統型保單排除海外投資限額的部分,增加2個百分點。
  為鼓勵保險業銷售長年期、保障型及政策鼓勵的保單,保險局已規劃新的公式,計算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並以海外投資額度作為獎勵,引導各保險公司銷售「正確」的商品,17日即是進行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的條文預告,但相關公式則仍在規劃。
  據了解,初步設計的公式應是類似等價保費(FYPE)為分子,新契約保費(FYP)為分母,但投資型保單的保費則全數不計入,其中微型保單的保費可以全額加倍計算,如收100萬元的保費,分子可計算 200萬元,另外如長看險、傳統年金、利率變動型即期年金、保障型商品等,則是保費100%計入分子。
  初步計算,大型壽險公司如國泰人壽、新光人壽排名應可相對前面,另外如保德信人壽、中華郵政壽險部、法國巴黎人壽、康健人壽等也都有望入圍獎勵名單。
  保險局祭出的獎勵措施即是在國外投資上限45%的範圍內,依各公司獲准的海外投資額度再加1個百分點,如某公司是獎勵名單,目前已獲准投資海外40%,則獎勵後可投資41%。
  但如國泰人壽、中國人壽等已獲准投資國外45%,達到法規上限的公司,若獲得獎勵名單,則是以外幣傳統型保單可排除海外投資的部分去計算,可額外增加2個百分比,即如目前已有25%的部分可不算入海外投資,未來就是27%,以國壽而言,多2個百分點,就是多出新台幣約400~500億元的投資額度,可增加資金的投資報酬率。
  由於這項新規定仍要預告7天,再由保險局匯集意見等,估計最快要8月才能公告實施,且仍要相關公式配合,真正落實在投資額度的時點應要到明年。<擷錄工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m643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