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要修保險法引進立即糾正措施,條文中明訂資本適足率嚴重不足即是RBC低於50%、淨值已為負數者也列入,必須限期增資或改善,期限屆滿仍未改善者,從期限屆滿隔天起算90日,保險局就應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
  目前符合此標準的保險公司有4家,即宏泰人壽、朝陽人壽、幸福人壽及國寶人壽,7日都由公司總經理出席保險法修法公聽會,據悉,會中業者力陳今年6月前才完成保險法修法,官員也曾公開說過會給自救機會,業者亦已提出方案,但下半年又馬上啟動新的一波修法,擺明就是要讓其退場,堅持應該各公司自救,不要明訂接管條件。
  朝陽人壽淨值缺口已小於20億元,同樣希望爭取更多時間自救;而宏泰人壽淨值仍為正數,但RBC不到50%,宏泰人壽表示,其有多筆建案有極高的未實現利益,但無法顯現在會計財報上,明年起建案完工出售,RBC可立即彈升到200%以上。
  壽險業者表示,另兩家淨值缺口都各逾200億元以上,即便一口氣增資50億元,仍不可能達到自救的標準,一旦保險法修法完成,這二家公司勢必進入最後倒數階段,因此極力反對保險法修法。
  但是保險法條文雖參考銀行法,仍比銀行法「寬鬆」,銀行法明訂銀行虧損逾資本1/3即要求90日內補足,若無法在期限內完成是立即接管,另一標準是資本適足率低於2%也是90日內要改善,否則也是立即接管,保險法則是RBC低於50%時,保險局還可以給一定期限自救,期限屆滿才起算90日的接管到數。 <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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