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ETF(指數股票型基金)維持一定的市場活絡度,並配合期貨 ETF及槓桿/反向ETF等新商品的推出,證交所已於7月初公告調整流動量提供者相關規範,並於7月30日推出流動量提供者的獎勵措施,9/ 1日(下周一)正式上路。
  去(102)年年中至今,台股受惠企業獲利表現強勁,吸引大量資金追捧,類股快速輪動,過去幾年表現相對亮麗的ETF交易反而顯得清淡許多,為了進一步活絡ETF市場,證交所決定祭出流動量提供者造市獎勵新制。
  依據證交所發布的相關規範修訂,即日起所有境內發行人(投信) 發行的ETF,不管是追蹤台股還是海外市場,皆至少須有1家流動量提供者(證券商)負責造市,並取消以3家為限的規定,鼓勵所有證券自營商踴躍參與ETF市場,也希望引發自營商的良性競爭。
  證交所並依據ETF類型訂有基本報價規範,包括持續報價、買賣價差必須於一定範圍等,若長達一段時間無符合條件,將處以違約金並要求改善。
  至於適用的對象,除了已上市的18檔境內ETF,未來將推出的商品期貨ETF或是槓桿/反向ETF都要遵守。
  證交所強調,除了訂定強制性的規範外,同時也提出以報價為主的獎勵措施,獎勵積極報價、提供應買應賣的市場功能的流動量提供者。
  證交所表示,已準備好千萬的預算,打算重賞優秀造市商,因此獎勵措施一公告,就有好幾家證券商急著詢問施行細節。若投資人的交易信心及參與意願能良性循環,未來臺灣ETF市場前景必定樂觀可期。<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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