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日指出,劣質豬油已確認流向下游1,012 家、製成208項產品,而油品檢驗結果顯示,全統香豬油竟「未檢出」酸價、苯駢芘等相關物質,形同油品合格。食藥署說,除了重金屬檢驗尚未完成,全統香豬油各項目均合標準,但原料是法律所不容的廢油,顯示不能只靠檢驗作把關。
  食藥署說明,檢方提供的劣質豬油包括:上游回收業者胡信德的廢油3樣、賣給強冠公司的「原料油」,還有衛生局在市面抽樣的強冠 「全統香豬油」,檢驗結果顯示胡信德的回收油,其酸價與苯駢芘的含量偏高,強冠公司的「原料油」僅有酸價的含量偏高,至於「全統香豬油」的酸價、總極性物質、苯駢芘均顯示未檢出或在正常範圍。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說,依據這份檢查結果可以合理懷疑,油品來自回收油炸油,她強調,只要原料不合格就是不合格,油品品質不能僅依據檢驗結果,對原料端的管控才是關鍵,只要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所製造的產品,依食安法第15條規定即視為不法產品,應沒入銷毀。
  台北榮總毒物科主任楊振昌指出,酸價、苯駢芘數值偏高意味著油品已經被油炸太多次、該換油了,若是長期食用,酸價可能會導致心血管疾病,而苯駢芘雖尚未進行人體實驗,但已被視為第一級致癌物質,吃多恐致癌,大陸、香港已訂出10ppb為取締標準,台灣則參考歐盟訂出2ppb的「食用油脂企業指引」,但僅有「參考、建議的性質」,並無強制約束力。<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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