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指出,「借券≠借券賣出≠外資≠打壓股市」,除強調借券業務為中長期投資人賺取豐碩的出借收入,也為中介機構賺取借貸服務費收入,另一方面,上市櫃公司籌資時,投資人可以新認購股票回補借券賣出空頭部位,折價幅度會縮小,降低公司資金成本,同時投資人也有套利的空間。
  證交所為使投資人瞭解我國借券市場的制度架構、資訊揭露、實務運用及借券的正確觀念等,將於9月26日至12月5日,於全省舉辦11場次「借券業務宣導說明會」。
  證交所表示,投資人常將借券交易與融券交易觀念混淆而產生誤解。
  所謂借券交易,是指出借人暫時將有價證券移轉予借券人,並收取擔保品之行為,同時賺取出借收入。
  投資人借入股票除委託證券商賣出(包括用於投機、套利及避險) 外,尚可用於返還借券或證券權益補償、融券賣出的現券償還、認購 (售)權證、股票選擇權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金融商品之履約、以及因應ETF之實物申購或買回等用途。
  另一方面,融券交易則是向授信機構借入證券,並同步委託證券商賣出。
  證交所表示,外界常認為只有外資、法人才可以參與借券市場,但實際上,一般投資人可以透過銀行或證券商以信託方式辦理出借證券;想要借入證券,則可向有辦理價證券借貸業務之證券商或證金事業取借。
  據統計,整體市場借券餘額自去年底3,310.11億元增至今年8月底之3,407.93億元,增加2.95%,為中長期投資人賺取了豐碩的出借收入,強化整體投資報酬,也為中介機構,包括證券商、保管銀行等,賺取了借貸服務費收入。同時國內證券商由於掌握本身或客戶券源,藉由從事借券業務與國外專業投資人接觸,對其經營業務邁向國際化,有很大的助益。
  證交所表示,上市櫃公司有新的籌資活動時,若有活絡的借貸市場且認購者能夠以新認購證券回補其借券賣出空頭部位時,新股認購價格的折價幅度會進一步縮小,降低上市櫃公司的資金成本,同時投資人因有套利的空間,增加其參與認購的意願,進而使上市櫃公司籌資更順利、便捷。<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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