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信金對投資頂新手中的台北金融大樓(台北101)股權有興 趣,金管會11日表示,若是中信金用旗下子公司中信人壽投資101股 權,只要符合保險法規範,可視作財務投資,不必另外申請,但若是 以金控投資,就要專案申請。
  金管會指出,據保險法146條之一的規定來看,中信人壽購買101股 票的總額,不得超過可運用資金的5%、101實收資本額的10%,只要 在額度內投資都是符合法規,不必作申請。
  以中信人壽目前可運用資金3,300億元計算,最多有165億銀彈可投 資101股權;但因101資本額只有147億元,所以中信人壽最多不能投 資超過14.7億元。
  且用中信人壽投資101的話,因為是財務性投資,無法取得董事席 次,也無法有經營權。
  中信若是要以金控名義投資,則是要符合金控法的規定,整體中信 金控集團投資101的持股不能超過金控資本額15%及101資本額5%。
  中信金總經理吳一揆10日在中信金法說會首度透露,101大樓的營 運有逐年轉佳的趨勢,從一開始的招商招不滿,到今日各大國際精品 業爭相進駐,在政府大力推動觀光、陸客來台的政策下,101也躍為 為台灣地標,營運狀況良好,若頂新有意釋股,中信金不排除考慮接 手。<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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