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昨(12)日指出,正揚生醫(4734)因於今年5月15日公 告其轉投資公司Amber BioLife Inc.與Cambium Medical Technolog ies,LLC(USA)簽訂合約,共同開發乾眼症新藥及幹細胞培養液的內 容涉有不實,經查後,違反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 審查準則」第34條第8項相關規定,遭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由於9月底櫃買中心針對新藥股祭出「基亞條款」,要求新藥業者 在發布重大訊息時須確實、詳盡,因此正揚這次發布不實資訊,將是 「基亞條款」上路以來首家遭開罰的興櫃公司。
  櫃買中心先前表示,全體上市櫃公司的重大訊息內容應淺顯易懂, 避免使用專業術語,若需使用也必須適當說明,並且切勿對失敗原因 做臆測或解釋,或者樂觀推測未來成功機率,以避免外界對訊息內容 產生誤解,例如採取較高標準的p value或採取較低標準的p value等 字句。<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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