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公告自治條例通過禁燃生煤、石油焦,對台塑六輕營運衝擊備受關注。台塑石化表示,縣府舉動實因議會通過後的程序作業,後續仍待中央備查;由於法令內容為二年後禁燃生煤,一年後禁燃石油焦,對當前營運未有立即中斷衝擊,台塑化將持續進行溝通協調。
  台塑化強調,台塑化一廠、麥寮汽電廠生煤操作許可,分別在7/14、6/28到期,公司已在三月提出展延申請,靜待縣府後續審查結果;尤其,台塑六輕所有投資均通過中央環保單位審查,公司也都遵循排放等要求條件,倘若溝通依舊無法取得共識,公司將被迫依法採取行政訴願、行政訴訟等保障企業權益措施。
  台塑化指出,台塑化一廠、麥寮汽電廠生煤操作許可過去申請展延,多可獲得為期五年許可。如今雖面臨自治條例通過禁燃生煤、石油焦,但二年後才生效,台塑化仍可申請將生煤操作許可證展延至民國106年6月12日,會依規定完成相關補件資料準備,方便縣府審查。<摘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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