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偵辦幸福人壽掏空案,查出前董事長鄧文聰涉嫌利用海外銀行代操資產質借手法,掏空幸福人壽逾4億美元(約新台幣120多億元)資產,且與前董事長黃正一朋分不法所得2,200萬美元(近新台幣7億元)。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保險法等罪嫌起訴。
  特偵組起訴指控,鄧文聰、黃正一2007年間分別擔任幸福人壽副董及董事長期間,委託香港EFG銀行以代操資產為由,從幸福人壽移轉5,000萬美元到EFG銀行,成立STAAP股權投資代操基金,再向EFGG誆騙兩家私人公司是幸福人壽關係企業,以STAAP基金作為擔保,向EFG質押2,200百萬美元後,由兩人朋分。
  金管會2014年接管財務惡化的幸福人壽,發現遭質押金額高達2.2億美元,因未獲清償,EFG銀行仍凍結帳戶內近2億美元資產。
  鄧文聰另被控勾結EFG銀行理專吳曉雲、渣打銀行澳大利亞籍理專李暐英、加拿大籍理專黃卓靈及台籍理專林蓓莉(未到案通緝)四人掏空幸福資產與洗錢,另案由台北地檢署偵辦。
  國泰人壽承接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的資產、負債及營業交割將屆滿一個月,據悉,國泰已對內宣布年終不打折,幸福、國寶人壽員工所領年薪,還會略為增加。<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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