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六輕的石化一廠及麥寮汽電廠兩張生煤操作許可證即將到期,雲林縣環保局昨(24)日開會決議有條件展延兩年。縣長李進勇說,展延讓企業有緩衝期,但期間以全台最嚴格的規定要求廠方的廢氣排放,兩年後就不得使用生煤,請業者及早因應。
  這兩張許可證效期至2017年6月9日,環保局並決議,兩年內兩座廠生煤用量須至少減20%(石化一廠須減20.79%,麥寮汽電廠須減27%),比台塑提出的5%嚴格。
  麥寮汽電廠、台塑石化一廠生煤操作許可證雙雙在28日及7月4日到期,台塑申請展延兩次都遭退件,昨開第三次諮詢會議,多位環保人士到場旁聽,情緒激動,會議一度暫停,警方擔憂爆發衝突,在場外戒備。
  李進勇傍晚受訪指出,「台塑有充分時間因應」,展延到期之後,不得使用生煤,請業者即早因應,「如果台塑不符合規定,那麼兩年後就不給許可證了」。
  李進勇表示,會議有三點決議,一、為保障業者信賴利益,生煤部分在二年之內准予展延,有別於以往一次展延五年;二、要求燃料使用量和排放量以過去五年最低標為準,粗估大約只有申請許可量的七成多,這樣量就減少很多;三、諮委提供意見,要求台塑承諾辦理,縣府將隨時監督考核。
  台塑昨提改善方案,承諾嚴格管制粒狀汙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排放,在空氣品質不良期間,燃料減量5%,生煤含硫量也由1.5%降至0.95%。
  李進勇表示,燒生煤會製造比較嚴重的空汙,雲縣府不是要台塑關麥寮電廠,而是希望電廠用品質好的煤繼續發電,不應以國人的健康作為經濟發展的墊腳石。
  環保署長魏國彥日前投書媒體,批評雲林縣、高雄市訂的自治條例是「山寨版地方自治」,李進勇批魏預設立場。環保署昨審查雲林縣的禁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李想出席會議表達意見,但遭拒絕;他說,既然條例要送中央備查,為何他不能表達意見?<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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