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世新大學講座教授薛琦表示,證所稅是阻礙台股與國際股市競爭,尤其是有關交易10億元還要課證所稅的大戶條款,應該予以拿掉,僅保留IPO課徵證所稅,因為執意作能課到多少證所稅,還在未定之天,
  而大戶資金流竄國外,讓台股資金動能盡失,證交稅收已先行大幅流失,台股周轉率下降以及本益比不高,在全球股市競爭力將直接受到影響。
  薛琦曾任職證交所董事長以及行政院政務委員督導財經政策,目前在東吳大學以及世新大學擔任講座教授。薛琦指出,台股長期以來有不錯的上市企業獲利表現,相較於主要亞股也是強項;但是觀察台股近幾年IPO(新上市)以及SPO(現金增資)件數都呈現下滑,至少相較於陸、港、日、韓等主要亞股,台股都表現不理想,尤其是IPO案還少於SPO案。
  薛琦指出,稅制要實現公平正義精神,但是過程要有正確方法,用不正確的方法反而會造成更不公平與不正義,試著回想最初的證所稅版本,還設計有指數8,500點天花板(即指數低於8,500點不用課證所稅,只有指數超過8,500點才課證所稅),他批評指出,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是用指數高低點位置來課證所稅。
  薛琦表示,證所稅版本一改再改,現在還有保留交易10億元須課證所稅,近幾年已造成大戶資金外流後遺症,估計大戶至少較台股全盛時期少掉一半,而陸港股連續創高,去年底以來國內投資人以及中實戶也積極透過複委託轉出資金,台股動能不足以及周轉率下降,量是價的先行指標,台股吸引內外資投入的誘因持續降低。
  薛琦質疑的關鍵是保留交易10億元須課證所稅,實際能課到多少稅收?還在未定之天,薛琦認為,證所稅應該只保留企業大股東在股票IPO才須課證所稅,因為就企業IPO成為股票上市公司,股票價值大幅拉高,大股東持股數隨IPO而財富大幅增加,課徵證所稅較為合理。
  薛琦以早期證交所實施高科技事業上市為例,對當時電子產業景氣熱,讓有成長潛力的電子公司可縮短成立年限,最後大部分循高科技事業管道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掛牌後都有優異表現,顯示主管機關只要推出前瞻眼光政策,就會讓市場更有發展以及提高競爭力。<摘錄工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m643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