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國際資金投資我國證券市場,台灣證券交易所持續推動多項業務開放及簡化作業,使外資投資台股更加順暢。繼日前修訂相關條文,簡化外資與證券商款項收付作業,昨(6)日證交所再對外資釋出簡化外資開戶作業,開放保管機構以專用章代理外資客戶開戶的利多。
  為了持續吸引外資來台布局,證交所在6月下旬董事會通過修訂便利外資的二個修訂按案,包括第一、開放證券商與保管銀行間交割款項可以採淨收付方式,取代現行全數交割,降低作業成本;第二、依美國商會及歐洲商會向證交所建議,放寬境內華僑及外國人開戶證件規範,僅需配齊居留證,不需再出示雙證件。
  同時,證交所表示,依現行規定,保管機構代理外資機構投資人開戶時,須留存個別外資客戶印鑑,故整體保管機構須為其代理之外資客戶,花費大量的人力與物力去刻製、保存與使用各外資客戶印鑑。
  基於證交所所核發的外資登記證明,業已充分載明外資之在台灣代理人與保管機構,故比照「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19條規定,若外資機構投資人在台灣代理人及保管機構為同一人者,開放保管機構得以其代理開戶暨交割專用章,做為外資開戶之留存印鑑。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表示,未來經公告實施後,保管機構即能統一以開戶暨交割專用章,取代其代理及保管之所有外資客戶印鑑,以簡化開戶及客戶印鑑保管作業,期能有效增進市場效能並降低保管機構作業成本。<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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