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以債權與中嘉合作案,未來得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平會、投審會及金管會等四關審核,其中NCC意見最受矚目。NCC昨(30)日表示,尚未收到中嘉申請案,將依法審慎權衡辦理,確保公共利益。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虞孝成日前對此事表示,法規僅限制不能持股,沒有規定不能借錢。
  遠傳表示,遠傳持有中嘉0股,因此不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預計最快三到九個月內可望通過審核。
  遠傳以債權持有方式,與中嘉網路合作。由於安博凱出售中嘉股權以及MSPE Asia收購中嘉等涉及外資資金,因此需由經濟部投審會審核,將審核資金來源以及是否涉及中資。關於產業公平競爭部分則需送交公平會審核,確保結合後的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利益。
  NCC的意見則最為關鍵,將把關黨政軍不得持有媒體、中資、產業競爭關係等。NCC表示,未來若接獲申請案,將充分考量本案對於台灣通訊傳播產業匯流、言論市場、多元文化、消費者權益、電信及有線電視上下游市場、有線電視數位化及通訊傳播產業健全發展等影響。
  NCC強調,將會蒐集相關交易與背景資料,依通訊傳播相關法規整體審慎權衡辦理,據以確保公共利益的具體實現。
  近年有線電視交易案頻傳,NCC掌握關鍵大權,2011年旺中集團以762億元收購中嘉,但未達成NCC要求,交易不了了之。
  而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更是交易成功與否關鍵,之前台灣大一度計畫收購凱擘,卻因黨政軍條款自行撤件,後來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及台灣大董事長蔡明興以私人公司大富媒體收購才成功,台塑四寶收購八大電視時,也因為持股不到0.5%的黨政軍持股,改成立私人公司永在投資,才順利收購八大電視。<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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