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部統計,104年1至11月的車輛肇事件數高達26萬9千多件,平均每萬輛汽車就有126.39件交通事故發生,近期常發生民眾發生事故時,覺得車輛為小擦傷,不嚴重,故直接與對方和解或離開現場,但產險業者表示,交通事故發生時,不論情況嚴重或輕微,都要記得「報警」處理,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產險業者表示,尤其民眾投保的是非甲式車險體險時,不管是車碰車或者自撞一定要報案申請理賠時才不會有爭議,至於投保甲式車體險的理賠雖不問原因,但是若有涉及到第三人或者乘客受傷的話,則一定要報警才可以避免事後,不管是理賠上或者車禍肇事責任問題出現爭議。
  國泰產險表示,汽車碰撞的交通事故除了導致汽車損傷外,也可能造成人員受傷,因車體險就只有保障車子,若有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必須要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才可支應相關的費用。
  根據產險業者初步統計,重大車禍案件中,若有第三人受傷,法院判決理賠的金額約在500萬元上下,但是強制險對於每人傷亡(含醫療)最高僅賠償至220萬,如果民眾只投保強制險之外,剩下的理賠金額則是肇事者自己籌措,所以,建議一定要投加保足額之第三人責任險才可補足缺口。一般建議投保保額每人至少300萬元以上,保費約2千元,以支應強制險保障不足的部分。
  目前有些計程車車隊要求司機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及乘客險4人每一人400萬保障,有司機表示,光加保的金額,每個月要多付200多元,雖是一筆支出,但對計程車司機來說卻是一種保障。<摘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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