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融券回補旺季,台灣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表示,當手中部分信用交易股票欲了結融券回補時,如有需要宜採指定沖銷方式辦理,避免造成無謂的交易糾紛。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近期接獲投資人檢舉案件,檢舉證券商營業員沒有依照投資人的電話指示,進行融券股票回補(信用交易了結)沖銷,導致其權益受損。
  經證交所派員前往查核,發現該投資人帳戶中有某標的不同價位的融券(放空)股票,經聽取相關電話錄音紀錄,顯示該投資人要回補該標的部分股票,但未進一步告訴營業員如何進行回補沖銷。依照證券商現行作業實務,一旦客戶融券回補未指定沖銷順序時,證券商考量客戶融券最後回補日因素,一般會依照先進先出的原則處理。證交所表示,本案營業員正依一般處理原則進行回補沖銷,由於投資人主張沖銷不同價位股票,致影響融券保證金時間與金額多寡問題,才會產生糾紛。<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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