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券商輔導部最新公告,依金管會於5月31日來函要求,為使證券商提供網際網路下單業務時,兼顧投資人服務品質,券商須在今年底前,訂定網際網路下單服務品質相關標準。
 有關券商訂定網際網路下單服務品質相關標準並列入內部控制制度,應包含下列重點:
 (一)交易之安全性:包括建立相關資訊安全機制,並擬定緊急應變計畫及備援措施。
 (二)交易之穩定及友善:為維持網路交易之順暢與便捷,應定期就網路下單客戶數、交易流量及預期將來交易量,評估現有設備是否足以負載、有無增加相關軟硬體必要,以避免發生網路塞單、委託成交速度遲緩甚或當機之風險。
 (三)提供客戶服務:提供客戶多元之附加價值,基本服務應包括報價資訊、委託下單、帳務查詢、技術分析、即時庫存、資券配額及整戶維持率等七項。<摘錄工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m643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