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壽險業5月新契約保費收入(FYP)由富邦人壽奪冠,單月衝高至191億元;累計前五月仍由國泰人壽以879億元摘冠,南山人壽前五月712億元,攀升至第二名。
南山人壽公布,5月稅後純益衝上31億元,居壽險業單月獲利之冠,主要是一次認列前五月不動產增值利益22.5億元。今年南山人壽獲准認列不動產利益54億元,可望持續帶動獲利創新高。
今年前五月FYP排名前六大壽險公司中,富邦、國壽FYP各衰退逾四成、二成,南山因首季表現優,前五月僅小幅衰退0.8%,中壽則持平,法國巴黎人壽、三商美邦各激增六、七成之譜。
若只看5月FYP表現,富邦人壽因銀行通路大賣短年期儲蓄險,帶動5月FYP衝至191億元,奪下5月FYP冠軍;國壽及南山分居二、三名。
南山5月單月稅後純益達30.9億元,大幅超過國壽、富邦及新壽的5~15億元水準;前五月稅後純益49.3億元,已達去年94億元的五成以上。該公司表示,今年獲金管會核准認列的不動產增值利益共54億元,未來每個月可認列4.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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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立法院初審通過的「媒體壟斷防制及多元維護法草案」(俗稱反媒體壟斷法),將媒、金分離條款納入規範,不過,經營版圖擴及有線電視、電視購物、頻道的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以及經營平面媒體的聯邦銀行大股東之一林榮三,將因為相關配套條文包括「回溯條款」保留,導致相關配套措施不完整,成為媒、金分離的漏網之魚。
根據初審通過的反媒體壟斷法規定,「為避免金融控股集團挾持資金優勢,對媒體產業形成不公平競爭,造成壟斷獨佔聯合之情事,明定媒、金分離條款」,包括金控公司及負責人不能經營媒體,上述媒體範圍則包括有線電視、廣播、頻道及平面媒體在內。
富邦人壽目前是台灣大的逾3%大股東之一,台灣大之前透過台固媒體買下國內5家系統台,目前是國內第4大有線電視系統台。
雖然富邦投資台灣大,不過,若核算富邦在台固媒體間接持股比例、還不到5%,以反媒體壟斷法對於「整合」定義、必須達到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總數10%以上者才能構成整合要件來看,台灣大投資台固媒體、乃至於所屬關係企業投資頻道節目、頻道均不受媒金分離條款管束。
至於蔡明忠以個人及家族名義成立大富媒體、並以大富媒體做為投資凱擘有線電視的主要標的,並非由富邦金控直接投資,大富媒體負責人亦非金控公司、銀行或保險負責人,再者,該併購案係於反媒體壟斷法立法通過之前完成;除非反媒體壟斷法溯及既往、同時將「自然人、四等親」等「關係人」條例納入媒、金分離條款內,否則,蔡明忠以大富媒體併購凱擘、亦不受媒金分離條款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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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金控(2881)蔡明忠家族大發特許事業財!集團旗下的富邦金控、台灣大哥大和凱擘大寬頻,分屬金融、電信和有線電視,均屬政府特許行業,據統計,光是富邦金、台灣大兩家上市公司,近4年蔡明忠家族即分到逾200億股息,形同把政府特許行業當成搖錢樹。
特許行業係指公司法第17條第1項(商業登記法第5條第1項)規定,公司(商業)業務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的命令,須經政府許可者,於領得許可文件後,才可申請公司(商業)登記,而富邦蔡家一個集團旗下就橫跨金融、電信和有線電視等三大特許行業,有如另類特許怪獸。
業界人士指出,國內企業集團跨領域經營的不少,如遠東集團旗下也有銀行、電信事業;中信辜家旗下則有金融業、緯來電視,但很少集團像富邦蔡家這樣「什麼都有、什麼都能賺」。有企業老闆私下開玩笑:「不知道是富邦蔡家和政府的關係太好,還是我們和政府關係太差。」
富邦蔡家旗下特許行業多,靠特許行業賺的錢更不在少數。富邦蔡家檯面持有的富邦金持股約29%,以民國98年至101年,4年富邦金合計配發現金股息5元估算,富邦蔡家直接持股可領回的現金股息高達125億元;至於富邦蔡家台哥大持股約14%,過去4年也領取高達79.8億元現金股息。
也就是說,不算凱擘及其他事業,富邦蔡家單是靠金融、電信兩大特許行業,在98年至101年就替富邦蔡家狂賺204.8億元的股息,可算是民營企業集團中,最會賺特許事業財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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