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作人民幣可贖回遠期契約(TRF)銷售引發爭議,除上市櫃企業陸續揭露損失情況,遭逢虧損的中小企業主也向立委與監理單位反映,部分外銀辦理此業務亦有缺失,要求客戶增補保證金的同時,會檢視流動資金情況,甚至將往來多年的授信額度取消。
  金管會表示,個別個案的情況不予評論。但銀行授信與否的主要參考指標,應是看企業營運狀況而定,不可能和衍生商品的保證金有直接關係。
  主要外銀表示,他們承辦TRF比國銀有經驗,對於程序的完備更為嚴格。花旗銀行即表示,該行辦理TRF有三大原則:第一,花旗客戶性質屬於專業投資人,且以中大型企業法人客戶為主;第二,銀行與客戶維持長期且穩定的關係,不會因為謀求短利,扼殺客戶關係;第三,販售任何衍生性商品前都會善盡認識你的客戶,並未聽聞任何客訴消息。
  星展銀、渣打銀和澳盛也一致回應,銀行內部的TRF承作量不大,且僅針對專業投資人提供TRF商品,同時落實客戶適合度及商品適合度分析。<擷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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