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上市、第二上市家數及交易量近來都出現降溫的跡象,昨(3 0)日在一場兩岸法律論壇中,學者認為要有方便的法律適用,及發展市場特色,才比較容易吸引優質的國外公司來台上市。
  昨日在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舉行的2013年兩岸法律論壇,第一場研討會共有二個議題,包括:一、外國公司來台上市,二、中國大陸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和制度建構,由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主持,主講人包括台大教授曾宛如、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副總經理郭洪俊;與談人為證交所董事劉連煜及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陸文山。
  劉連煜表示,目前台灣證券市場在外國公司上市方面,均要求全面遵循台灣法律,因此很多公司要申請第一上市時,均必須大費周章的改公司章程,以符合台灣法令,這是不是好的策略?有待商榷。他舉例說,在國外董事、經營階層握有公司股票選擇權,是很普遍的事情,但我們的法律卻不允許,可能影響到一些優質公司來台上市的意願。
  另外,劉連煜也建議,對國外公司採多重管轄權是相對有利的,因為當必要以法律行動保護投資人時,即可選擇到最有利的地方打官司。<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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